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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研究

 
来源:青海统计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2
 

非遗是稀缺的人类文化遗存,人类社会对非遗相关内容保护历史悠久,但将非遗视为本国文化财富实施活态保护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获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始于20世纪70年代。保护利用好非遗对传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具有重要深远意义。现代化冲击下非遗面临空前危机,青海省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不断盘活思路,创新保护方式方法。 一、 青海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现状 考古发现,青海在3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留存有大量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文化遗产在青海高原神秘辽阔的独特地理及千百年来民族不断融合悠久历史中产生并传衍至今,它们是社会文明进步中宝贵的人文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与教育传承价值。 2003年文化部、中国文联等部委联合启动实施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走向全面性保护阶段。青海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精神,遵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指导方针,采取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的基本原则,使青海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得到深入开展。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提升非遗文化软实力成为建设和谐青海题中应有之义。青海省政府制定出台《非遗保护办法》,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成立非遗名录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省级推荐项目评审申报工作;建成和开放省民俗博物馆;各市、州成立非遗保护领导小组,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遗项目调研等工作。 2016年,全省已有国家级非遗名录76项,以《青海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丛书》等为引领的研究成果日益丰茂。青海省政府举办国际唐卡艺术文化博览会,集中宣传青海藏族丰富的非遗资源,扩大青海省知名度。全省借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契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使非遗扮靓节日文化生活。社会各界从节日中感受民族文化内涵,增强对非遗的概念及其保护意识。 非遗是活态文化遗产。自2003年至今,青海投入资金355.8万元,开展全省民族艺人培训班116期,内容以剪纸、堆绣、热贡艺术、民族歌舞等非遗方面种类为主,艺人成为青海传承非遗方面的骨干力量。 2008年文化部审议通过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传承人是文化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并且规定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图文等方式建立有关档案。由于非遗传承人的特殊性,形成其档案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国际组织通过立法规定,非遗保护机构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指导传承人科学建立其档案,通过征集等方式实现传承人档案建档保护。在现代化浪潮冲击下,非遗传承人社会地位急剧下降,仅靠传统技艺传续无法较好地实现非遗保护。传承人承载的非遗信息通过手稿、乐谱、表演技巧等档案材料以物化形式保存已显得非常迫切, 青海从事非遗传承活动传承人档案记录较少,少量留存实物等传承人档案因保管不善等都丢失,民间艺人过世意味承载非遗信息消亡。根据调查,早期青海非遗传承人传承状况等信息无法考究。目前,有文献记录传承人主要是清末民初以来的知名人士,仅限于传承人姓名等简单个人信息。对传承人技艺成就等无从考察,只有个别名声较大或后人等注意收集保存、留存下来的与传承人非遗相关的个人档案。众多民间艺人留存档案不多,其后人及相关人士口述仅限于传承人从事传承记忆等基本信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档案材料大多损毁。过去开展传承活动缺乏完备相关佐证材料,地方文化部门仅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代表传承人建立申报档案,大量有价值的传承人档案尚未完全建立和留存。 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大量藏族非遗项目迅速萎缩,以静态保护为目标的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显得非常迫切。近年来,青海涉藏地区相关组织在传承人建档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建档保护制度不完善、保护内容单一等。虽然,青海地方文化部门、地方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文旅企业等组织建立了部分传承人档案,但各组织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 非遗文化保护机构及学术机构根据各自需要建立传承人档案,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另外,受制于地方财政现状,每年投入非遗保护方面资金不足,省级非遗传承人保护经费不足。并且,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方面未形成规范化管理制度,只有以相应制度体系为保障才能实现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青海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路径选择 现代社会,传承人在逐渐消失,且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危机,我们的非遗项目正在一点点走向衰微,以至于消亡。保护非遗项目就是保护非遗的传承人,通过建立传承人的档案来保护非遗已迫在眉睫。非遗主要是依靠传承人进行传承的。非遗传承人档案记录和反映了传承人的活动和记忆。因此,建立完善的传承人档案,加强传承人档案管理,是非遗档案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非遗档案管理的重点内容,其在非遗档案管理中居于核心和关键地位。 非遗传承人建档是指档案部门、文化行政部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传承人个人通过对传承人的基础信息,及其非遗技艺等进行有意识的积累、有序化建档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对非遗传承人档案的传播、利用和传承的过程。非遗传承人建档是以非遗传承人人生轨迹为主线开展的纵向资源建设,文化部将建档内容概括为申请人基本情况、传承谱系、个人学习与实践经历、传承人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另外,传承人对所掌握的非遗项目的艺术心得、表演技 、手稿、手迹材料、乐曲谱等在非遗活动中创作的有价值的物品和记述资料,这些都应作为传承人档案加以收藏。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文件的大量产生,传承人的数字资料、网络信息、电子邮件等也都应被纳入到传承人建档的范围。其保存形式可按归档内容和形态设定为纸质档案、数字档案、口述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多种。非遗传承人档案丰富的内涵、来源的广泛、传承形式的独特、档案文化价值的不菲,使它具有多样性、专业性、保密性、动态性、个人专指性、环境依赖性等多个特点。对非遗传承人的档案管理应与其他档案管理一样应包括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纂、统计、检索、利用、安全保护等多项工作。 要解决当前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方面面临的问题,首先,要构建科学的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协同机制。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协同机制建立包括宏观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协同参与各方就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等达成一致,实现项目常规化交流,从制度层面建立协同机制,解决协同建档保护中的制度性问题,如参与主体在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如何保障协同制度运行等问题。微观层面协同即业务层面建立协同机制,建立规范科学的传承人档案,在协同制度下档案如何分类等问题。 其次,大力开展非遗文化的法律教育及宣传工作,展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及编研成果。档案部门要积极主动深入到文化发生地去寻访非遗传承人,进行归档指导及规范工作,强化非遗传承人的个人归档能力。针对年事已高、承袭濒危非物质文化的非遗传承人,应配备专家征集非遗传承人已有档案资料。鼓励群众及非遗传承人在开展非遗生产活动中运用文字、照片、录像、录音、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有意识地真实、全面、系统地保存记录非遗的原始面貌。档案部门还要开展好非遗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对当地的非遗资源及相关传承人的资料进行梳理、分类,做好相关档案的征集、更新和编研工作。 再次,实现传承人档案数字化管理。不同地域环境、民族、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使得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多样化,非遗传承人档案的载体和内容都需要不断进行充实和更新。在建档保护工作中要利用视频、声音、3D 成像等新技术、新载体,将传承人传统资料包含视觉、听觉乃至味觉等多方面的信息鲜活地保存下来,完成数字化转换、存储、传输和利用。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建立高密度的数据库、个人数字存档系统及相关电子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实时采集、归档非遗传承人在工作生活中发现和获取到的相关档案资料。实现非遗传承人档案收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1]哲阳.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研究[J].攀登(汉文版),2018,(06). [2]于雯青,李燕,张舒彤.傣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建档保护研究[J].云南档案,2019,(02). [3]黄体杨.白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7,(04). [4]王元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的路径探析[J].兰台世界,2017,(01). [5]黄体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文本分析与田野调查[J].档案学研究,2018,(03). [6]朱烨青,王云庆.数字化传承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及展望[J].人文天下,2019,(17). [7]王晋,华林.白族大本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8,(04). 非遗是稀缺的人类文化遗存,人类社会对非遗相关内容保护历史悠久,但将非遗视为本国文化财富实施活态保护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获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始于20世纪70年代。保护利用好非遗对传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具有重要深远意义。现代化冲击下非遗面临空前危机,青海省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不断盘活思路,创新保护方式方法。一、 青海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现状考古发现,青海在3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留存有大量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文化遗产在青海高原神秘辽阔的独特地理及千百年来民族不断融合悠久历史中产生并传衍至今,它们是社会文明进步中宝贵的人文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与教育传承价值。2003年文化部、中国文联等部委联合启动实施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走向全面性保护阶段。青海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精神,遵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指导方针,采取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的基本原则,使青海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得到深入开展。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提升非遗文化软实力成为建设和谐青海题中应有之义。青海省政府制定出台《非遗保护办法》,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成立非遗名录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省级推荐项目评审申报工作;建成和开放省民俗博物馆;各市、州成立非遗保护领导小组,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遗项目调研等工作。2016年,全省已有国家级非遗名录76项,以《青海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丛书》等为引领的研究成果日益丰茂。青海省政府举办国际唐卡艺术文化博览会,集中宣传青海藏族丰富的非遗资源,扩大青海省知名度。全省借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契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使非遗扮靓节日文化生活。社会各界从节日中感受民族文化内涵,增强对非遗的概念及其保护意识。非遗是活态文化遗产。自2003年至今,青海投入资金355.8万元,开展全省民族艺人培训班116期,内容以剪纸、堆绣、热贡艺术、民族歌舞等非遗方面种类为主,艺人成为青海传承非遗方面的骨干力量。2008年文化部审议通过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传承人是文化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并且规定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图文等方式建立有关档案。由于非遗传承人的特殊性,形成其档案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国际组织通过立法规定,非遗保护机构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指导传承人科学建立其档案,通过征集等方式实现传承人档案建档保护。在现代化浪潮冲击下,非遗传承人社会地位急剧下降,仅靠传统技艺传续无法较好地实现非遗保护。传承人承载的非遗信息通过手稿、乐谱、表演技巧等档案材料以物化形式保存已显得非常迫切,青海从事非遗传承活动传承人档案记录较少,少量留存实物等传承人档案因保管不善等都丢失,民间艺人过世意味承载非遗信息消亡。根据调查,早期青海非遗传承人传承状况等信息无法考究。目前,有文献记录传承人主要是清末民初以来的知名人士,仅限于传承人姓名等简单个人信息。对传承人技艺成就等无从考察,只有个别名声较大或后人等注意收集保存、留存下来的与传承人非遗相关的个人档案。众多民间艺人留存档案不多,其后人及相关人士口述仅限于传承人从事传承记忆等基本信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档案材料大多损毁。过去开展传承活动缺乏完备相关佐证材料,地方文化部门仅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代表传承人建立申报档案,大量有价值的传承人档案尚未完全建立和留存。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大量藏族非遗项目迅速萎缩,以静态保护为目标的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显得非常迫切。近年来,青海涉藏地区相关组织在传承人建档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建档保护制度不完善、保护内容单一等。虽然,青海地方文化部门、地方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文旅企业等组织建立了部分传承人档案,但各组织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 非遗文化保护机构及学术机构根据各自需要建立传承人档案,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另外,受制于地方财政现状,每年投入非遗保护方面资金不足,省级非遗传承人保护经费不足。并且,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方面未形成规范化管理制度,只有以相应制度体系为保障才能实现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青海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路径选择现代社会,传承人在逐渐消失,且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危机,我们的非遗项目正在一点点走向衰微,以至于消亡。保护非遗项目就是保护非遗的传承人,通过建立传承人的档案来保护非遗已迫在眉睫。非遗主要是依靠传承人进行传承的。非遗传承人档案记录和反映了传承人的活动和记忆。因此,建立完善的传承人档案,加强传承人档案管理,是非遗档案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非遗档案管理的重点内容,其在非遗档案管理中居于核心和关键地位。非遗传承人建档是指档案部门、文化行政部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传承人个人通过对传承人的基础信息,及其非遗技艺等进行有意识的积累、有序化建档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对非遗传承人档案的传播、利用和传承的过程。非遗传承人建档是以非遗传承人人生轨迹为主线开展的纵向资源建设,文化部将建档内容概括为申请人基本情况、传承谱系、个人学习与实践经历、传承人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另外,传承人对所掌握的非遗项目的艺术心得、表演技 、手稿、手迹材料、乐曲谱等在非遗活动中创作的有价值的物品和记述资料,这些都应作为传承人档案加以收藏。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文件的大量产生,传承人的数字资料、网络信息、电子邮件等也都应被纳入到传承人建档的范围。其保存形式可按归档内容和形态设定为纸质档案、数字档案、口述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多种。非遗传承人档案丰富的内涵、来源的广泛、传承形式的独特、档案文化价值的不菲,使它具有多样性、专业性、保密性、动态性、个人专指性、环境依赖性等多个特点。对非遗传承人的档案管理应与其他档案管理一样应包括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纂、统计、检索、利用、安全保护等多项工作。要解决当前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方面面临的问题,首先,要构建科学的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协同机制。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协同机制建立包括宏观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协同参与各方就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等达成一致,实现项目常规化交流,从制度层面建立协同机制,解决协同建档保护中的制度性问题,如参与主体在非遗传承人建档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如何保障协同制度运行等问题。微观层面协同即业务层面建立协同机制,建立规范科学的传承人档案,在协同制度下档案如何分类等问题。其次,大力开展非遗文化的法律教育及宣传工作,展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及编研成果。档案部门要积极主动深入到文化发生地去寻访非遗传承人,进行归档指导及规范工作,强化非遗传承人的个人归档能力。针对年事已高、承袭濒危非物质文化的非遗传承人,应配备专家征集非遗传承人已有档案资料。鼓励群众及非遗传承人在开展非遗生产活动中运用文字、照片、录像、录音、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有意识地真实、全面、系统地保存记录非遗的原始面貌。档案部门还要开展好非遗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对当地的非遗资源及相关传承人的资料进行梳理、分类,做好相关档案的征集、更新和编研工作。再次,实现传承人档案数字化管理。不同地域环境、民族、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使得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多样化,非遗传承人档案的载体和内容都需要不断进行充实和更新。在建档保护工作中要利用视频、声音、3D 成像等新技术、新载体,将传承人传统资料包含视觉、听觉乃至味觉等多方面的信息鲜活地保存下来,完成数字化转换、存储、传输和利用。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建立高密度的数据库、个人数字存档系统及相关电子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实时采集、归档非遗传承人在工作生活中发现和获取到的相关档案资料。实现非遗传承人档案收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系统化和信息化。参考文献:[1]哲阳.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研究[J].攀登(汉文版),2018,(06).[2]于雯青,李燕,张舒彤.傣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建档保护研究[J].云南档案,2019,(02).[3]黄体杨.白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7,(04).[4]王元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的路径探析[J].兰台世界,2017,(01).[5]黄体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档保护:文本分析与田野调查[J].档案学研究,2018,(03).[6]朱烨青,王云庆.数字化传承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及展望[J].人文天下,2019,(17).[7]王晋,华林.白族大本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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